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4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