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光大证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原始凭证,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13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48.2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831.7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5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20320202904585689327,656.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57790255891060524,664.58
合 计 52,321.0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第4351号《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浙江东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东日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831.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48.2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31.7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
否 36,799.84
36,799.84
36,799.84 0.00 36,799.84
100.00 |
[注2] 998.63 不适用 否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
否24,914.41
7,031.92
7,031.92 3,048.27 7,031.92
100.00
2021年12月尚未完工 尚未完工 否合 计 - 61,714.25
43,831.76
43,831.76 3,048.27 43,831.7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799.84
万元,投资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24,914.41万元;由于实际配股股数和每股配售价的差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用于支付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799.84万元,剩余金额拟投资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7,031.92万元
[注2]在公司配股发行之前,现代农贸城一期资产已经由公司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入,配股发行后,由公司购入并于2019年3月份完成购买交割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