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审核意见:
1、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