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202,80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9.29%。
?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东方集团拟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9日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换购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浙江国资ETF”)份额,拟认购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36%)A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东方集团承诺在基金成立后9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基金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202,807,800 | 49.29% | IPO前取得:78,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4,807,8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 不超过:1500000股 | 不超过:0.3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 | 2020/9/10~2020/10/9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战略发展需要 |
注:认购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所涉及股票占用竞价减持额度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东方集团承诺在基金成立后9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基金获得的基金份额。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2018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作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东方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浙江东日股票,亦不会做出减持浙江东日股票的计划或安排。如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的收益将归浙江东日所有,东方集团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完成上述配股公开发行,截至2019年9月13日,东方集团均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浙江东日股票,亦没有做出减持浙江东日股票的计划或安排,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东方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认购证
券投资基金份额,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以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东方集团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