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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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王绍建、厉小芳、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补偿依据的确认:

为了更好的解决温州房开的历史遗留问题,温州房开委托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明”)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其持有的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拟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评估咨询报告》(温华评

咨报字[2019]0112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7,580.00元/平方米。同时,以199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温州房开持有的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追溯性评估咨询报告书》(温华评咨报字[2019]0113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930.00元/平方米。

2.补偿金额的确认:

根据上述相关评估报告的结果,温州房开持有的项目地块建成后每平方米拟出售的均价自1999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增值率为601.78%。[计算公式:每平方米的增值率=(27580-3930)/3930*100%=601.78%]。本次补偿方案对于原68户意向购房户所交定金100,500.00元资金,视同其于1999年购买相应面积的商品房,其历时20年所实现的增值即为每户的定金实现增值额100500*601.78%=604,788.90元。故本次温州房开将与认同本次补偿方案的相关意向购房户签署《补偿协议》,补偿其604,788.90元,同时保留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销售价格将根据市场价确定。

3.补偿资格的确认:

原68户意向购房户中,认可并同意温州房开本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意向购房户应当自收到温州房开发出的《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补偿协议》获得本次补偿资格;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意向购房户视为不同意本补偿方案,公司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另行解决。

4.补偿金额的领取:

认同本次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与温州房开签署《补偿协议》的预交定金客户,可以直接放弃购房,提取现金,终止原预交定金法律关系;也可以将其补偿款自动转换为购房款,待“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之后销售时抵做购房款,如客户在项目销售时放弃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的,以现金方式领取补偿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全权办理本次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解决温州房开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的方案内容,全权办理与温州房开历史遗留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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