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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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芃芃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式进入发行阶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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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