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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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08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作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与股票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对已获取现金红利履行相关税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澄宇、叶郁郁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涉及的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经营实际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号),在发行批复有效期内,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成功实施,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方案和授权,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相关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3月28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5-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会议听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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