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YASHENG INDUSTRIAL(GROUP)CO.,LTD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法务部制2020年5月12日
目 录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第 2 页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 4 页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11页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13页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第19页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20页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21页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24页
9、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29页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38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14点30分会议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层会议室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李克华先生见证律师所: 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布议案现场表决办法,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监票人、见证律师验票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经营情况
2019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同心协力推进各项既定目标,紧扣现代农业发展主线,着力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提质增效、开拓市场渠道、谋求增量突破等环节,持续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公司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151.27万元,同比增加8.9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1.18 万元,同比减少4.86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7.43万元,同比减少63.22%。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78,565.33万元,比年初增长2.71%; 负债总额387,535.16万元,比年初增长3.39%。
(一)立足于壮大农业主业,推动产业布局的持续优化
充分研究公司发展实际和市场需求,整体谋划,确定以“双拳计划”为核心的产业体系,集中核心优势培育壮大具有发展前景的“拳头产业”和“拳头产品”。确定牧草、啤酒花、马铃薯等七个产业为“拳头产业”;颗粒啤酒花、苜蓿草、马铃薯、黄冠梨等八个特色产品作为“拳头产品”。围绕“拳头产业”,制定了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更加清晰,资源整合速度进一步加快。按照产业板块谋划资源配置,配备专业化团队,为产业结构的升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产业链的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立足于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
将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高起点谋划亚盛农业研究院建设,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公司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针对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探索创新服务各生产基地的方式,“清单式”开展技术攻关,在部分技术难题上取得突破。报告期内,积极打造外向型技术平台,分别与中科院西北寒旱所、华南农大、省农机科学院等10多个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被认定为甘肃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甘肃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报告期内,新聘用高层次专家3名,引入硕士研究生9名,老中青结合的专业梯队初步形成。
(三)立足于提升整体发展质量,推动精细化管理的深度实施
紧盯农业发展基础的夯实,持续加强“三大一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大条田建设面达到总播面积的79%,农林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整,主导产业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节水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核心技术应用率稳步提高。紧盯项目化团队经营的效率提升,召开专题研讨会、强化目标考核、优化合作机制,统筹推进龙头企业和基地分公司的高效协同、分公司与农户的高效联结。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事项,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管理,推动提质增效,以资金谋划、成本管控、渠道管理、品质保证、服务提升为核心,逐一落实企业管理目标。紧盯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商品率的提升,建立主导产业种植示范区,田间精细化作业标准执行到位,各项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地。
(四)立足于优化市场营销体系,同步推进渠道开拓和品牌推广
持续加强市场研判,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体系,优化市场营销模式。一是线上线下结合推动产品销售,渠道开拓取得新突破。市场谈判和渠道开发能力稳步提升,与洽洽、正大、百事、青啤等知名企业保持长期合作,有序推进国内国外市场开发。二是加强三品一标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公司哈密瓜、早酥梨、皇冠梨、苹果、马铃薯、食葵、红枣等优势产品加入中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拥有绿色食品20种、有机和有机转换食品6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种。三是推动建立营销窗口,开设自营专卖店,打造品牌要素形象店。开设自营专卖店4家,在全国打造品牌五要素形象店84家。积极参加广交会、农博会、糖酒会、农交会等国内外展会,在青岛市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设立农产品展示区。
(五)立足于打造高素质精英团队,加大引才育才的力度
公司持续推动“引智引才”工程,从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遴选录用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持续推进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聘请高层次授课团队,常态化对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对专业人员开展现代农业技术、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法律实务等各类专题培训,公司管理水平和员工眼界、技术得到有效提升。
(六)立足于保持公司良好信用形象,充分保障公司经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资本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形象,维护了在金融机构的良好信用,偿还了“13亚盛债”,成功发行14亿元中期票据,保障公司了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了融资成本。
(七)立足于合规性建设根本要求,持续增强内控审计力度
严格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加大项目、经营效益和离任审计,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全面开展以法律风险管控为主的专项排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共32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职责。董事会会议审议内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19年4月28日 |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8.《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9.《关于续聘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13.《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授信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授信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19年6月21日 | 1.《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19年8月28日 |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19年9月20日 | 1.《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19年10月28日 |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19年11月28日 |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9年12月13日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成员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进行运作,认真开展工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已经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基本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已制定的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各项应披露的事项和信息。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发布的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2020年经营计划
(一)持续将“双拳计划”向纵深推进,加快提升盈利能力
树立以产业配置资源的思维,以打造拳头产业和拳头产品为落脚点,全力推动拳头产业的区域布局,以牧草、啤酒花、马铃薯、辣椒等拳头产业为基础,制定实施计划,配套机械、研究短板、跟进管理,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产量质量。对辣椒产业进行整合,进一步推动公司辣椒产业专业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品牌,提升效益。
(二)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以农业研究院为核心,深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前瞻性研究、农业科技人才储备。引进高层次技术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老中青结合的科研团队,针对专项课题开展研发和科技攻关,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奖励政策,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强与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推动与省机械研究院的合作项目落地,走出去探索与省外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提高平台层次。
(三)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围绕存量全面推进提质增效
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中心,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找准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通过加强技术团队建设,研究土壤结构、预防病虫害,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建立专业化生产服务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持续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提升科技指导生产的实效。利用科技进步提质增产、推广项目化团队运营,运用工业化思维,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田间管理,促进管理提升。抓住土地流转政策,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持续优化创新营销模式,以市场化思维拓宽销路
以市场为导向,构建新的营销模式,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组建专业化、网络化营销团队。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完善终端和大宗两个渠道,运用线上线下两个模式,构建大营销体系和外向型销售平台。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和质量追溯体系认证。
(五)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践行“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丰富公司文化内涵,提炼亚盛文化,提倡“工匠精神”。将公司使命、愿景及包容开放的核心价值观等企业文化要素转化为各项制度中的具体“提倡事项”和“禁止事项”,确保文化落地提升员工融入感和认同感。
(六)持续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主动承担上市公司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祁连山及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排查治理,加强草原保护。着眼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严格的耕地质量管理。严控农膜残膜回收
和科学施肥,开展减肥、减药农艺措施控制,扩大农田有机肥施用面积,采取综合防控手段保障良好的耕地条件和土壤环境质量。利用生资统一采购供应,控制农产品源头面源污染,禁止高毒和高残留农药使用,降低农药使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2019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及议题如下:
1、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19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断的完善和加强自身建设。公司财务核算都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监事会也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经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日常财务核算,无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虚报利润的行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对现有各业务、各环节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本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年度公司组织了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价,对不能满足公司控制目标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分析相关风险并落实应对措施,公司现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及时完善更新。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状况
(一)公司资产情况
公司年末资产总额878,565.33万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23,205.48万元,增幅2.71%,主要系存货增加所致。资产构成如下:
资产项目
资产项目 | 金额 (万元) | 占资产总额 比例(%) | 与上年度末相比 增(+) 减(-)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0,711.39 | 12.60 | -21,443.50 | -16.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3.37 | 0.25 | 2,022.16 | 1,254.36 |
应收票据 | 683.49 | 0.08 | -954.97 | -58.28 |
应收账款 | 129,406.50 | 14.73 | 6,782.67 | 5.53 |
预付款项 | 42,174.67 | 4.80 | 9,801.54 | 30.28 |
其他应收款 | 11,494.22 | 1.31 | -940.89 | -7.57 |
存货 | 111,916.43 | 12.74 | 26,141.46 | 30.48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5.34 | 0.45 | 1,673.25 | 73.97 |
流动资产合计 | 412,505.41 | 46.95 | 23,081.70 | 5.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109.40 | 2.52 | 7,284.60 | 49.14 |
投资性房地产 | 7,405.69 | 0.84 | -378.72 | -4.87 |
固定资产 | 124,660.73 | 14.19 | -6,639.39 | -5.06 |
在建工程 | 2,255.76 | 0.26 | 247.42 | 12.3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9,436.45 | 1.07 | 57.52 | 0.61 |
无形资产 | 269,280.08 | 30.65 | -7,371.22 | -2.66 |
长期待摊费用 | 22,809.84 | 2.60 | 6,218.28 | 37.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2.65 | 0.16 | 268.66 | 22.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659.32 | 0.76 | 436.62 | 7.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6,059.92 | 53.05 | 123.77 | 0.03 |
资产总计 | 878,565.33 | 100 | 23,205.48 | 2.71 |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022.16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减少954.97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9,801.54万元,主要系预付农产品收购款及农资采购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加26,141.46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673.25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22,109.40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上涨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6,218.28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复弃耕地和土地整理的费用增加所致。
(二)公司负债情况
公司年末负债总额387,535.16万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 12,706.07 万元,增幅3.39 %,主要系公司应付债券增加所致。负债构成如下:
负债项目
负债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负债总额 比例(%) | 与上年度末相比增(+) 减(-)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94,847.11 | 24.47 | -8,454.47 | -8.18 |
应付票据 | 3,399.46 | 0.88 | 2,299.46 | 209.04 |
应付账款 | 19,300.15 | 4.98 | -4,689.30 | -19.55 |
预收款项 | 5,414.16 | 1.40 | 217.89 | 4.19 |
应付职工薪酬 | 4,817.34 | 1.24 | -618.78 | -11.38 |
应交税费 | 5,756.09 | 1.49 | -914.97 | -13.72 |
其他应付款 | 37,226.21 | 9.61 | -548.95 | -1.4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070.27 | 5.95 | -102,374.55 | -81.61 |
流动负债合计 | 193,830.79 | 50.02 | -115,083.66 | -37.25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29,940.14 | 7.73 | -11,922.85 | -28.48 |
应付债券 | 143,463.94 | 37.02 | 143,463.94 | |
长期应付款 | 10,832.98 | 2.80 | -4,831.51 | -30.84 |
递延收益 | 6,322.73 | 1.63 | -727.88 | -10.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37.24 | 0.78 | 1,815.18 | 148.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7.33 | 0.03 | -7.16 | -6.2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3,704.37 | 49.98 | 127,789.74 | 193.87 |
负债合计 | 387,535.16 | 100 | 12,706.07 | 3.39 |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1、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2,299.46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部分账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2,374.55万元,主要系偿还到期的13亚盛债券所致。
3、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143,463.9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中期票据,上期13亚盛债券即将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4、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831.51万元,主要系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宝瓶河移民安置项目专项应付款支出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 1,815.18 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三)公司股东权益情况
公司年末股东权益总额491,030.1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487,095.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10,997.25万元,増幅2.31%。
主要公司股东权益项目变动情况:
股东权益项目
股东权益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比例(%) | 与上年度末相比 增(+)、减(-)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股本 | 194,691.51 | 39.97 | ||
资本公积 | 51,436.55 | 10.56 | -1,658.20 | -3.12 |
其他综合收益 | 8,057.29 | 1.65 | 5,463.45 | 210.63 |
专项储备 | 24.21 | 0.00 | 6.94 | 40.19 |
盈余公积 | 34,138.71 | 7.01 | 836.01 | 2.51 |
未分配利润 | 198,747.66 | 40.80 | 6,349.05 | 3.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87,095.93 | 100 | 10,997.26 | 2.31 |
1、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增加5,463.45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专项储备:较上期增加6.94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所致。
二、公司效益情况
2019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在积极防范经营风险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多种优势,完成营业收入 273,151.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400.31万元,增幅8.93%;实现营业利润6,12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21万元,降幅8.2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1.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2.03万元,降幅4.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7.43万元。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营业收入 | 273,151.27 | 22,400.31 | 8.93 |
营业成本 | 217,288.98 | 18,344.28 | 9.22 |
营业利润 | 6,123.29 | -548.21 | -8.22 |
利润总额 | 7,579.20 | -523.93 | -6.47 |
净利润 | 7,563.32 | -696.46 | -8.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61.18 | -412.03 | -8.43 |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2019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2,617.73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主要构成如下:
主要现金流量项目变成动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24,515.4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9,236.66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8,865.66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债务和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减少52,617.73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四、主要综合财务指标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指标 | 2018年指标 | 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14 | 0.0435 | -4.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18 | 0.0321 | -63.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8 | 1.31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资产负债率(%) | 44.11 | 43.82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1、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减少63.24%,主要系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移民安置专项款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 金额(万元) |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 |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60.32 | -24,515.41 | -148.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77.51 | -9,236.66 | -124.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8.91 | -18,865.66 | -92.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48.93 | -52,617.73 | -177.95 |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链接地址为: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20-04-29/600108_20200429_1
7.pdf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20-04-29/600108_20200429_1
6.pdf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11,761.47元,总股本为1,946,915,121股。
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之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根据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次利润分配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6,915,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61,118.04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7%,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和甘肃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制定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计划。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未来三年公司将采用现金、股份或现金与股份相结合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分红年度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公司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应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分红年度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分配的原则、办法及程序与年度分红一致。
(四)未来三年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根据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年度现金分配的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程序
(一)公司以每三年为一期制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该期间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和期间间隔等内容。
(二)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量公司当年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
程序进行监督。
(四)公司股东大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同时应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E互动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当公司发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得适当降低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年末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在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业资质: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4、证书号:08)。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以下简称:“大信甘肃分所”)承办。大信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目前合伙人数量112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7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74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近一年)13.01亿元,2018年末净资产0.86亿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148家上市公司(含H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76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
资产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情况
因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对本所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1月2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号)。
(2)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①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5号
2017年7-10月,证监会对本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因个别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事项的不足,以及个别审计业务项目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对本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②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
2018年5月,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③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4号
2018年7月,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温迪数字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④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4号
2018年8月,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⑤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2018年8月,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⑥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2019〕033号2018年9月、2019年11月,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分别采取责令改正、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⑦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1号
2018年12月,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⑧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0号
2018年12月,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⑨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号
2019年4月,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中主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⑩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2号
2019年10月,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5号
2019年11月,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
2020年1月,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当代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才香,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亚琨,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建议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认真细致,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议,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销售商 品 /提供劳务 | 金塔县永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 | 4.18 | 97.00 | 211.25 | 0.03 |
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 | 1,068.00 | 12.41 | 993.07 | 0.14 | ||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20 | 0.71 | 25.60 | 28.16 | 0.00 | |
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 | 2.56 | 314.46 | 0.05 | ||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 300.00 | 3.49 | 20.64 | 0.00 | ||
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0.58 | - | |||
甘肃农垦武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0.46 | - | |||
甘肃国营八一农场 | 182.00 | 2.11 | 87.42 | 0.01 | ||
甘肃农垦西湖农场 | 58.00 | 0.67 | 46.66 | 0.01 | ||
甘肃黄羊河集团节水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06.00 | 8.20 | 664.61 | 0.10 | ||
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 | 50.00 | 0.58 | 12.18 | 0.00 | ||
甘肃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600.00 | 6.97 | 368.97 | 0.05 | ||
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 | 520.17 | 6.04 | 250.89 | 0.04 | ||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28.24 | 9.62 | 150.92 | 0.02 | ||
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11.97 | 15.25 | 413.78 | 0.06 | ||
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 | 400.00 | 4.65 | - | |||
甘肃省国有饮马农场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 | 400.00 | 4.65 | - | |||
甘肃亚盛酒泉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11.62 | - | |||
甘肃省万宝川农场 | 450.00 | 5.23 | - | |||
小 计 | 8,605.58 | 100.00 | 122.60 | 3,563.01 | 0.51 |
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 甘肃省农垦农业研究院丰蕾种子公司 | 89.27 | 7.46 | 31.52 | - | |
甘肃条山农庄有限责任公司 | 40.85 | 3.42 | 1.55 | 37.04 | 0.04 | |
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 | 40.14 | 3.36 | 0.04 | 30.57 | 0.03 | |
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3.00 | 10.28 | 103.04 | 0.10 | ||
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272.66 | 22.80 | 32.66 | 314.46 | 0.32 | |
甘肃农垦饮马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 | 52.68 | 28.22 | 0.03 | ||
小 计 | 1,195.92 | 100.00 | 65.77 | 513.33 | 0.5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 81.25 | 76.47 | - | ||
甘肃省国营宝瓶河牧场 | 25.00 | 23.53 | 25.00 | 100.00 | ||
小 计 | 106.25 | 100.00 | 0.00 | 25.00 | 100.00 | |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 甘肃臻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48.71 | 13.52 | - | ||
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6.28 | 12.85 | - | |||
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37.88 | 10.52 | 36.08 | 0.12 | ||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30 | 63.11 | 216.48 | 0.74 | ||
小 计 | 360.17 | 100.00 | 0.00 | 252.56 | 0.86 |
合 计 | 10,267.92 | 188.37 | 4,353.90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金塔县永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6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正远;公司主营业务:生猪饲养、销售,饲料生产、加工销售,养殖技术服务,有机肥料生产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景泰县一条山镇;注册资本:1,126.22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克勇;公司主营业务:各类农作物、花卉、牧草良种种子,果树苗木的生产加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培训,生产技术指导,农药。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3.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天德;公司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
物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
4.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润嘉园4栋206号;注册资本:866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宗艳;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大麦、小麦、马铃薯、蔬菜、牧草)种植和销售,特药种植,马铃薯、蔬菜种子的繁育,经济林种植和销售,农副产品(不含原粮)购销,农业生产资料钩销。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5.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双湾镇龙口村国有荒滩;注册资本:16,7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沧;公司主营业务:乳制品及饮料加工销售(以上各项凭许可证核定范围在有效期限内经营),生鲜乳收购,农产品的收购、初加工及销售,牛养殖、牛的销售、牛粪、饲料,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餐饮服务),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6.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玉清;公司主营业务:农牧业生产经营及投资、农业技术开发与转让,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农业产权交易、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农业大数据研究分析、农业资产管理、农业投资与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技能培训、咨询服务、从事技术和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7.甘肃农垦武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西路29号;注册资本:92.8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旺生;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种植(不含良种):药材种植与销售,房屋租赁,农副产品购销,农业机械及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8.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生炕;注册资本:1,425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连忠;公司主营业务:农、林、牧业的主副业产品的种植(不含种子),化肥销售;大麦、小麦、向日葵、南瓜、黑瓜籽、洋葱、枣、梨、马铃薯农作物的去籽、净化、分类、去皮、包装、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9.甘肃农垦西湖农场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西湖村82公里处;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佐亮;公司主营业务:瓜类等农作物种植(不含育种)、农产品加工;化肥、地膜、畜牧业养殖(不含种畜)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0.甘肃黄羊河集团节水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新河街1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国强;公司主营业务:滴灌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及销售;节水项目设计及实施;农膜、节水灌溉设备、农副产品的销售;化肥生产、销售;废旧塑料制品的收购、加工及销售;农产品种植及销售;农业灌溉服务;农药(不含禁限农药,不含属于化学危险品的农药)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1.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祁连街92号;注册资本:356万元;法定代表人:巩政;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种植(不含良种)、土地承包(以上经营范围中有许可事项的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2.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路;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兴军;公司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该公司与本公司的
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3.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黄墩子;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
路生军;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项目的除外)。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4.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新河街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忠;公司主营业务:农业、农副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5.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泰玉路68号;注册资本6,71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庆春;公司主营业务:农副产品,日杂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家电维修,农业技术服务,服装加工,养殖种植。蜜饯,果脯,糕点,蜂蜜的加工;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分支机构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6.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
公司注册地址:玉门市黄花农场场部,注册资本:9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
陈舜堂,营业范围:农、林、牧、渔(不含种子)和种植、养殖(不含种畜禽)。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7.甘肃省国有饮马农场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饮马农场;注册资本:3,663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国峰;公司主营业务: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农产品种植(不含种子)、加工,农副土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不含农药)五金交电、化工、建筑及其材料的销售,农业机械制造、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8.甘肃亚盛酒泉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6号;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常国选;公司主营业务:农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加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加工、销售,系统内化肥、地膜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建材的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9.甘肃省万宝川农场
注册地址:甘肃省灵台县百里乡新集街;注册资本:150万元;法定代表人:
张天隆;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种植,林牧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20.甘肃省农垦农业研究院丰蕾种子公司
注册地址: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新镇路234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晓平;公司主营业务: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项目及经营期限),仅限于供应农垦系统的化肥,农膜的批发、零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1.甘肃条山农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富士村;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金山;公司主营业务:文化旅游度假、咨询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培训服务(不含文化教育培训),农产品开发与销售,食品饮料批发零售,停车场管理、收费,电子商务(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2.甘肃农垦饮马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饮马农场;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风伟;公司主营业务:肉牛养殖、肉牛收购、销售,饲草、饲料销售,有机肥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3.甘肃省国营宝瓶河牧场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宝瓶河牧场;注册资本: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林;公司主营业务:牲畜饲养放牧、其他畜牧业、畜产品的加工、销售;粮食作物种植、糖料、油料、药材、瓜果、蔬菜的种植、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牲畜养殖、销售;酒类的加工、销售;农作物、花卉种植、销售;住宿、室内外娱乐服务;餐饮服务。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4.甘肃臻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14层;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迎霞;公司主营业务:化肥、饲料、农机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用塑料棚膜、地膜及塑料原料、塑料制品、包装种子、牲畜、食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初级农副产品、中药材销售(仅限按照农副产品管理的未经炮制的中药材)、草饲料、苗木、果树、图书、报刊、纸箱、蚕茧、棉花、纺织制品、纸板制容器、工艺品的销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贸易、票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餐饮管理,农产品技术开发和推广,农产品技术咨询,复印、彩扩彩印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汽车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5.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家林;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其中: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每年最后一个月支付结清。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定做人在交付产品30日内支付价款。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
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历史的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这些交易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董事会就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3、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各项程序规定,交易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提议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表:
序号
序 号 | 修 改 前 | 修 改 后 |
1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
2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3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4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1、公司住所地,2、公司办公地,3、董事会所定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5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6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9-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9-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 |
7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增加一款)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8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9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上海证 |
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做为公司披露信息的媒体。
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做为公司披露信息的媒体。 |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
10 | 以上内容修改后,章程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
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