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21号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8年半年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