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 调整征收土地及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前次征收土地面积 3,092.73 亩,补偿金额 6,040.41 万元。 ●调整后征收土地面积含前次征收土地面积及补偿金额, 土地面积 5,917.26 亩,补偿金额 9,419.63 万元。 一、前次征占用土地及补偿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公告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征占用土地及补偿的公告》(2015-068号),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征收本公司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境内的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瓶河分公司土地,该工程项目征收宝瓶河分公司土地面积3,092.73亩(其中:征收草原地2,749.37亩,对外交通道路征收土地250亩,新建场部生产购地93.36亩),征收地补偿总金额为6,040.41万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征占用土地及补偿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征收土地及补偿情况 根据水利部批复的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拟征收本公司宝瓶河分公司土地面积调整为 5,917.26亩,其中:草地 3092.73 亩、耕地 566.60 亩、其他用地 2,257.93 亩。上述面积包括本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告的《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征占用土地及补偿的公告》中约定的 3,092.73 亩。本次征收的土地为永久用地。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此次征收的土地补偿安置费调整为 9,419.63 万元(含前次征收土地补偿款 6,040.41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三、补偿款用途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本公司将设立专户管理,用于本公司宝瓶河分公司生产恢复和移民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