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7 年 4 月 26 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公司 14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王凤鸣先生为本次监事会召集人并主持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对现有各业务、各环节均做出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基本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年度末公司组织人员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对不能满足公司控制目标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做了修订,同时分析了相关风险并落实了应对措施,使公司现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及时完善更新,监事会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