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之独立意见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这些交易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且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在采购和销售金额中的比重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16 年 12 月 23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