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20 号 共一册 报告提出日期:2016 年 01 月 29 日评估机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49 号电 话:(010)88354836 88354830传 真:(010)88354837 邮 编 :100044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1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 ....................................... 6 二、评估目的.......................................................................................... 10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10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11 五、评估基准日...................................................................................... 12 六、评估依据.......................................................................................... 12 七、评估方法..........................................................................................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4 九、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27 十、评估结论.......................................................................................... 2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0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31 十四、签字盖章.......................................................................................31附 件 1.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4. 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5.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资产评估相关规范要求,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己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亦无法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五、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评估经验。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声明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本报告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八、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次评估中,对固定资产的现场勘察主要采用目测观察手段,未使用仪器对设备进行测试和查验,不可能确定其有无内部缺损。除非另有协议,本公司不承担对委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也不承担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测的责任。————————————————————————————————————————————————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20 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臵换事宜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公认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施行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2015年 11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2015 年 8 月 18 日)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资产臵换的决议》(2015 年 8 月 21 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所属的三家分公司(盛远分公司、矿业分公司、供销分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及持有的甘肃绿色空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进行资产臵换,为确定评估基准日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臵换的涉及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以便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与范围:本次评估对象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臵换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臵换所涉及的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载明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非流动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含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流动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固定资产采用重臵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臵换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日的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值 4,267.13 万元,评估值 99,882.95 万元,增值 95,615.82 万元,增值率 2,240.75%。总负债账面值 2,760.15 万元,评估值 2,760.15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1,506.98 万元,评估值 97,122.80 万元,增值 95,615.82 万元,增值率 6,344.86%。详见下表: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流动资产 60.05 60.05 - -非流动资产 4,207.08 99,822.90 95,615.82 2,272.74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062.82 1,651.61 588.79 55.40————————————————————————————————————————————————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在建工程 53.12 53.12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272.54 97,309.74 95,037.20 4,181.98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76.69 66.53 -10.16 -13.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1.90 741.90 - -资产总计 4,267.13 99,882.95 95,615.82 2,240.75流动负债 2,760.15 2,760.15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2,760.15 2,760.15 - -净资产 1,506.98 97,122.80 95,615.82 6,344.86 七、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自评估基准日 2015年 11 月 30 日起计算,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止。超过 2016 年 11 月 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八、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使用。 九、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机构不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非事先征得本机构书面同意,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其他人所使用,本评估机构均不予承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一、提请报告使用者重点关注本报告特殊事项说明叙述的相关内容。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16 年 01 月 29 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20 号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臵换事宜而纳入评估范围的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公认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施行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2015年 11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本次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 ㈠委托方: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集团”) 1、注册登记情况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杨树军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肆仟陆佰玖拾壹万伍仟壹佰贰拾壹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0000224365682J 经营范围:高科技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发、加工;生产、组装和————————————————————————————————————————————————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销售灌溉系统及其零部件和配套设备,从事滴灌系统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销售,无机盐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自营和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茶叶、印染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2、企业概况: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 1995 年 9 月 19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5)36 号《关于同意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由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所属的甘肃省亚盛农工商公司、甘肃金塔兴盛实业公司、甘肃金塔永胜农业发展公司等三家企业的部分资产进行整体改组后,联合甘肃金塔农业开发公司(已更名为甘肃金塔县恒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金盛实业有限公司、甘肃鹏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甘肃宏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国营生地湾双丰化工厂等四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7)23 号文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84、385 号文件批准,亚盛集团于 1997年 7 月 24 日至 7 月 31 日以全额预交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方式,面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7,000 万股,并于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亚盛集团,股票交易代码:600108。 2001 年 4 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2000)17 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 证 字 (1999)175 号 文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公 司 字[2001]41 号《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山东龙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吸收合并山东龙喜股份————————————————————————————————————————————————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有限公司。 2006 年 5 月,经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对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产权2006100号)文件的批准,亚盛集团实施了股权分臵改革方案,该方案实施后,亚盛集团股本由 93,756.80 万股增加至 144,119.06 万股。 2009 年 3 月 27 日,亚盛集团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92 号)文件的批准,亚盛集团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800,665.00 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6,991,221.00 元。 2011 年 6 月 20 日,亚盛集团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1828 号文《关于核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亚盛集团于 2012 年 4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92.39 万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46,915,121.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94,691.5121 万股。 ㈡被评估单位: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军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伍佰柒拾陆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62000000001191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期限:2004 年 05 月 10 日至 2034 年 05 月 10 日 2、企业概况: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成立于 2004 年,是在原省农垦总公司的基础上整体改制而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其经营管理原农垦总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土地)。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各类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的责任。在组建集团公司的同时,加挂“甘肃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具体工作上,集团公司和管理办公室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管理办公室继续履行省政府赋予的农垦行业行政社会事业管理职能,包括管好教育、卫生、政法、土地、绿色食品、社区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等社会事业及相关的经费使用。 ㈢、执行的会计政策 企业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法规,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认定法计价,产成品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㈣、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的控股子公司。 ㈤、评估报告涉及的第三方及其他使用者 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在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以及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使————————————————————————————————————————————————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根据《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2015 年 8 月 18 日)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资产臵换的决议》(2015 年 8 月 21 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所属的三家分公司(盛远分公司、矿业分公司、供销分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及持有的甘肃绿色空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进行资产臵换,为确定评估基准日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臵换所涉及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以便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进行评估。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臵换所涉及的相关农业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臵换所涉及的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载明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非流动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含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2、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3、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 评估的具体范围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清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之专项审计后的各类资产及负债清查明细表为基础,凡列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详见下表: 资 产 负 债 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600,481.85 2 应收账款 88,974.41 3 预付账款 167,000.00 4 其他应收款 278,890.04 5 存货 65,617.40 6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70,767.35 7 固定资产 33,353,648.81 8 在建工程 531,150.00 9 长期待摊费用 766,924.90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19,043.64 11 三、资产总计 42,671,249.20 12 四、流动负债合计 27,601,498.95 12 应付账款 3,265,405.17 13 应付职工薪酬 1,202,299.54 14 其他应付款 23,133,794.24 15 五、负债总计 27,601,498.95 16 六、净资产 15,069,750.25 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和负债与《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的范围一致。具体范围以委托方提供的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 62050005 号)中各类资产账面数据为基础。上表中所包括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由委托方另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我公司仅对其评估结果进行了简单汇总。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价值类型是按照某种标准对资产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的价值属性的抽象和归类。 根据本次评估特定的目的和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本次评估选用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一切计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所有资产均为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 此基准日是距评估目的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基准时间,由委托方根据评估特定目的并会同中介机构共同讨论后确定。 六、评估依据 ㈠行为依据 1、《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2015 年 8 月 18 日)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资产臵换的决议》(2015 年 8 月 21 日); 2、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㈡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1991 年);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 36 号); 3、《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 号,2001 年);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2001年); 5、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7、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 号); 1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29 号); 13、财政部 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会计准则讲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㈢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11、《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12、《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6、财政部颁布的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㈣产权依据 1、《土地使用权证》; 2、重要设备购臵发票,项目竣工资料等 3、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房屋权属说明。 ㈤取价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3、原国家计委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计办价格[2002]1153 号); 4、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5、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6、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7、中国人民银行评估基准日公布的银行利率表; 8、国家外汇管理局评估基准日公布的外汇汇率; 9、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主要办公设备的购臵发票; 10、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 1984 年 11 月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1、原建设部(JZJ(125-200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12、甘肃省建设厅甘建价(2013)540 号文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 13、甘肃省建设厅甘建价(2013)543 号文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等定额地区基价的通知; 14、甘肃省建设厅甘建价(2013)585 号文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15、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地区基价编制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 541 号); 16、有关房屋建筑物的竣工图纸,预决算资料; 17、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现场勘察和鉴定资料; 18、《2015 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目录》(机械工业出版社); 19、《2015 年中国机电产品参数及价格信息数据库查询系统》; 20、《工程建设全国机电设备价格汇编》; 21、《最新资产评估常用资料与参数手册》; 22、《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针》; 23、市场调查和现场勘察鉴定资料询价取得的资料及价格信息; 2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 2012 年第 12 号令); ㈥参考资料及其它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原始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凭证及重要购销合同等资料;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预(决)算及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62050005 号)审计报告;————————————————————————————————————————————————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正文 5、甘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农用地估价结果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