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参加董事8人,董事王海清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票回避、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工业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转让工业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94)。 二、会议以 4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亚盛集团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亚盛集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5-095)。 三、会议以 0票回避、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96)。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