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600108)_公司公告_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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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3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减少管理成本。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内容客观真实,定价方法、结算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可有效避免控股股东与公司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我们经慎重评估,认为上述两项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理由充分,符合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公司在审议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2 月 29 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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