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年 7月 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 2015年 7月 9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也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末投资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 时点计算)。 5、投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在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必须对银行理财实行管理及核算,审计内控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信息披露:在上述理财产品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如遇变化另行披露。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收益 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政策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 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审计内控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审计内控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第一、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 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第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 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公司理财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 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 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一年内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