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盐化集团”)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2012 年 6 月 21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万股及 1,68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亚盛盐化集团的告知函,其质押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2,180 万股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至本公告日,亚盛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 175,371,85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01%。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