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证券简称:亚盛集团公告编号:2025-03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1,371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4,201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3,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9,000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4,500万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4,500万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四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3,000万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3,460万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五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800万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800万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72,561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6.94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1.近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田园牧歌”)提供额度为371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亚盛田园牧歌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永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计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种业”)提供额度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辣椒”)提供额度为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亚盛薯业全资子公司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农业”)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绿鑫”)提供额度为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及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刘占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56110052XA | ||
成立时间 | 2010-08-16 | ||
注册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各类牧草产品(包括草粉、草块、草颗粒)的种植、加工、销售;紫花苜蓿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销售;农机作业。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2,274.13 | 104,901.53 | |
负债总额 | 55,849.37 | 58,612.42 | |
资产净额 | 46,424.76 | 46,289.11 | |
营业收入 | 3,811.24 | 45,476.00 | |
净利润 | 135.65 | 1,761.49 |
2.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董克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0MA71AR3B8H | ||
成立时间 | 2020-08-06 | ||
注册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7楼 | ||
注册资本 | 12,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种子批发;玉米种植;种子种苗培育服务;小麦种植;综合零售(除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危险化学品外);稻谷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071.66 | 37,841.55 | |
负债总额 | 21,693.55 | 23,737.80 | |
资产净额 | 14,378.11 | 14,103.74 | |
营业收入 | 3,131.46 | 37,116.05 | |
净利润 | 274.37 | 1,053.67 |
3.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21581167625N |
成立时间 | 2011-09-07 |
注册地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 |
注册资本 | 15,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6,459.66 | 26,663.65 | |
负债总额 | 13,154.63 | 13,294.72 | |
资产净额 | 13,305.03 | 13,368.93 | |
营业收入 | 1,708.55 | 15,251.50 | |
净利润 | -63.90 | 108.70 |
4.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
法定代表人 | 王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0MA74GDEW7X |
成立时间 | 2015-10-26 |
注册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兴路21号农垦大厦1701 |
注册资本 | 23,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不含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0,877.22 | 58,200.81 | |
负债总额 | 46,482.84 | 43,435.52 | |
资产净额 | 14,394.38 | 14,765.29 | |
营业收入 | 1,675.22 | 20,176.33 | |
净利润 | -366.61 | -1,429.53 |
5.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杨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00551275940J | ||
成立时间 | 2010-04-08 | ||
注册地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338号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3,076.96 | 53,896.13 | |
负债总额 | 33,620.74 | 34,967.80 | |
资产净额 | 19,456.22 | 18,928.32 | |
营业收入 | 3,184.18 | 12,571.40 |
净利润 | 527.90 | 1,256.2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亚盛田园牧歌提供的担保1.债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1)债务人: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保证金额:
万元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7)反担保情况:无2.债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1)债务人: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
1,000万元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
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7)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亚盛种业提供的担保1.债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1)债务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
1,000万元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7)反担保情况:无2.债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1)债务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
1,000万元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7)反担保情况:无3.债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1)债务人: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
1,000万元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兴农辣椒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4,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2)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保证金额:2,000万元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自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8)反担保情况:无2.为亚盛薯业全资子公司大有农业提供的担保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
2)债务人: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保证金额:1,000万元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8)反担保情况:无
(五)公司为亚盛绿鑫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8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8.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办理融资业务,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2,56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4%。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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