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莫思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莫思铭先生、张国栋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莫思铭董事长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其中蔡雪辉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韩坚先生、张功军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路庆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刘延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功军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国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范晟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