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证券简称:永鼎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802.4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计提金额 |
1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1.09 |
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988.94 | |
3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32.32 | |
4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准备 | 685.96 |
5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84.70 | |
6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158.78 | |
7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268.00 | |
8 | 商誉减值准备 | 2,864.26 | |
合计 | 9,802.47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1.09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88.9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32.3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5.96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4.70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3月,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公司持有的武汉永鼎光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通)11.9%股权分别转让予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北京明智倡新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以及武汉同心元创科技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本次转让价格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044号《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武汉光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基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以武汉光通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的永鼎光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4,500万元为参考,确定本次转让永鼎光通11.9%股权的交易价格对应永鼎光通整体估值35,000万元,为4,16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光通36.55%股权,不再控制武汉光通,对剩余的36.55%的股权,根据光通整体估值35,000万元进行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2,792.50万元。
根据2024年度的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及武汉光通公司近三年的盈利水平,评估其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计提部分减值准备金2,158.78万元。
(五)在建工程减值
2019年7月17日,公司与江苏苏阳电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阳电工”)签订采购合同(编号20190717),合同金额(含税)335万元,共同研究开发超导绕包生产线(分电机)一套,用于生产大长度超导电缆。
在合作开发过程中,虽苏阳电工交付了该生产线,但经双方多次调试、整改,设备始终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苏阳电工始终未能提供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故该设备无法用于生产大长度超导电缆,遂双方于2024年1月3日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不再履行原采购合同,不再追责,至此合同终止。
截至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前,公司实际累计向苏阳电工共计支付60%设备款201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暂估入账价值268万元。
由于该设备原计划用于超导电缆生产,因多年无法投入使用,本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68万元。
(六)商誉减值
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关联公司股权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永鼎致远原股东莫思铭、陈雅平、王秋凤分别持有的11%、6%、4%的股权,同时,公司向永鼎致远增资2.28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永鼎致远43.57%的股权。公司于2016年10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永鼎致远自2016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收购事项形成了298,610,978.85元的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价值,公司聘请了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永鼎致远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盛评报字【2025】第0084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8,300.00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864.2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802.4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9,802.47万元,相关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