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6月20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5年7月2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公司办公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分别为:李名岷、宋兰祥、张胜生、刘琦、任辉、郑东、罗登武。田克宁董事、陶登奎董事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宋兰祥董事、张胜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二日 附:陈向阳先生简历 陈向阳,男,汉族,山东冠县人,196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莱钢股份公司炼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历任炼钢厂副厂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