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有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田克宁董事、张胜生董事、刘琦董事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李名岷董事长、陶登奎董事、任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购买莱钢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