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受让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超硬材料厂部分闲置资产,交易金额为411.07万元人民币。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此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予以回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技术研发能力,降低研发成本,加快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公司拟利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公司)原超硬材料厂的部分厂房、设备等资产,组建以研究新炼钢工艺、铸轧一体化为主要目标的技术中心中试车间。莱钢集团公司拟有偿转让超硬材料厂部分闲置厂房、设备等资产。因莱钢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8.01%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03年10月22日,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 法定代表人:姜开文; 注册资本:叁拾壹亿贰仟贰佰陆拾玖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200267179433 主营业务:投资,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的商品进出口及对外派遣劳务人员,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物业管理,服装加工,液化气销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莱钢集团公司拟有偿转让的原超硬材料厂部分闲置厂房、设备等资产,账面净值为571.62万元人民币,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其价值为411.07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根据公司与莱钢集团公司签署的协议,公司受让莱钢集团公司部分闲置资产价值为411.07万元人民币;结算方式为现金支付。 2.定价依据 双方依据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交易价格。 五、受让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中试车间的成立,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琦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技术研发能力,降低研发成本,加快技术成果应用转化;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受损害。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资产转让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