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股份(600102)_公司公告_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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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1-20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7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7年1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李名岷、宋兰祥、田克宁、任浩、刘琦、任辉、郑东、陶登奎、罗登武。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陈明玉先生为公司财务主管,陶登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主管。  独立董事刘琦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陈明玉先生简历  陈明玉,男,汉族,山东新泰人。196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莱钢股份公司财务处处长。历任莱钢股份公司财务部轧钢财务科副科长、炼钢财务科科长,莱钢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副部长,莱钢股份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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