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6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赵茂祥、荆延芳、赵京玲、李丽芳、房增弟。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茂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或事项: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2005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配股说明书一致。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06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与银山型钢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受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受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