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05,095,10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6,870,70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3.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