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_公司公告_广州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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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3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C10485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47,229,571.97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126,385,778.12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17,455,717.7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3,193,111,346.6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人开户行账号截至2024年6月 30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39105010010044571812,509,351.09
2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90906,410,473.65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
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591819,757,203.78
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81374,120,016.97
5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782900,594.98
6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91061,732,995.45
7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9481,496,253.29
8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907569,028.42
9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20920872810111已注销,详见三(八)
10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955088006639610012826,606,184.49
11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726,770.69
12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7346,590,487.70
13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24400000583257,030,211.46
合计1,147,229,571.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612,461.63元,均为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4,344,371.1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6,401.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003号)。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公司精简压缩管理层级,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该公司用于注资粤海(番禺)石油化工

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被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920872810111)销户手续,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至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66396100128)。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5,238,299,511.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8,612,461.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17,455,71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不适用1,700,000,000.00不适用1,700,000,000.0010,812,610.161,092,158,429.53-607,841,570.4764.24%2023年8月17,433,284.07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不适用650,000,000.00不适用650,000,000.0099,877,699.20531,741,905.48-118,258,094.5281.81%2023年8月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不适用210,000,000.00不适用210,000,000.0020,653,666.48157,665,654.24-52,334,345.7675.08%2023年8月不适用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不适用1,331,699,511.62不适用1,331,699,511.6257,352,152.731,250,518,931.25-81,180,580.3793.90%2023年12月不适用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不适用436,600,000.00不适用436,600,000.0039,916,333.06329,498,002.23-107,101,997.7775.47%2023年11月-21,936,907.52
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不适用100,000,000.00不适用100,000,000.00-62,634,147.68-37,365,852.3262.63%2021年12月2,498,485.09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不适用75,000,000.00不适用75,000,000.00-73,985,825.74-1,014,174.2698.65%2021年10月1,232,329.12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适用45,000,000.00不适用45,000,000.00-29,252,821.62-15,747,178.3865.01%2021年10月1,361,328.35
偿还银行借款不适用690,000,000.00不适用690,000,000.00-69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238,299,511.62--5,238,299,511.62228,612,461.634,217,455,717.77-1,020,843,793.8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434.4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64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因公司精简压缩管理层级,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该公司用于注资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被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920872810111)销户手续,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至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66396100128)。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注3: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经济效益合并计算。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和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增加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提升公司整体供气规模和销售收入,但难以单独直接核算经济效益。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本年未达预计效益原因是燃料价格较高以及产能爬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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