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3证券代码:400132 证券简称:易见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1月30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1月1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暂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年1月30
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送达的(2023)云01民初52
号、 |
(2023)云01民初53号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
状》,昆明中院受理关于滇中保理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目前两案处于法院受理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云南滇中盛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云与公司的关系:滇中盛昌为公司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控人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公司;且滇中盛昌持有滇中保理4.7059%股权。
2、 被告一: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3法定代表人:贾鹏超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3、 被告二: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天辉与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案号(2023)云01民初52号
2018年10月,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按照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创投”)委托与滇中保理签署《应
天集团出具了《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作为《主合同》项下债务连带责任担保。同月,东证资管向滇中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款。2018年12月,东证资管与滇中创投及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了《东证融汇明珠61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定向资管合同》”), |
滇中创投委托东证资管对其交付的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
上述定向资管计划于2020年12月到期且存在未变现资产,滇中创投与东证资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由东证资管将未变现资产现状返还给滇中创投,于是滇中创投、东证资管、滇中保理、九天集团签订了《东证融汇明珠6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协议》。2021年12月,滇中创投与原告滇中盛昌签订《债权划转协议》,原告取得上述案件项下债权。
滇中盛昌因与滇中保理、九天集团就上述债权转让合同存在纠纷,故提起诉讼。
2、案号(2023)云01民初53号
2018年12
账款债权转让给金元百利,滇中保理及九天集团向金元百利、滇中创投出具了《承诺函》,九天集团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月,滇中创投向资管计划支付应收债权转让价款。2018年12月,金元百利与滇中创投及托管人中信
公告编号:2023-00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滇中创投委托金元百利对其交付的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
上述定向资管计划于2019年12月终止且存在未能成功实现公开处置的非现金类资产,根据《资产管理合同》金元百利有权扣除因委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负债后交还滇中创投自行管理。于是滇中创投、金元百利、滇中保理、九天集团签订了《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协议》。2021年12月,滇中创投与原告滇中盛昌签订《债权划转协议》,原告取得上述案件项下债权。滇中盛昌与滇中保理、九天集团就上述债权转让合同存在纠纷,故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案号(2023)云01民初52号
(1)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支付回购本金及应付回购溢价款,并以前述应付未付金额计算罚息。
(2)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支付律师费。
(3)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承担本案诉讼法、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原告为
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4)请求判令九天集团在上述(1)、(2)、(3)项诉讼请求范围内向原告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上述金额合计104,186.52万元。
2、案号(2023)云01民初53号
(1)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支付回购本金及应付回购溢价款,并以前述应付未付金额计算罚息。
(2)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支付律师费。
(3)请求判令滇中保理承担本案诉讼法、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原告为
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4)请求判令九天集团在上述(1)、(2)、(3)项诉讼请求范围内向原告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公告编号:2023-003上述金额合计53,423.15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33.05亿元及相关利息等,其中公司已判决败诉的案件涉案金额为3.11亿元及相关利息等。已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等相关资产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不排除后续新增其他诉讼的情形;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已判决未执行阶段,公司面临支付违约金、罚息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的可能,将导致公司财务和管理费用增加;若相关债权人对公司资产申请强制措施,公司资产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重视有关公司及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积极举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2023)云01民初
52号)
(二)《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2023)云01民初
53号)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