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2022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谭红旭先生、乔延江先生、温凯婷女士,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
2022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谭红旭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2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2021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工作组进场审计,并要求年审会
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及时沟通审计进度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同意公司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年报编制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年报编制相关监管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等。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同意将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致同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1年度审计总结并获得通过。
(三)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召集会议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审计划的汇报;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在董事会召开前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审议和决策提供参考。报
告期内,各位委员勤勉尽责,能够针对审计工作安排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和勉励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在其他各次定期报告的审议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均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于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审议,并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业审核意见。
(二) 审查、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内控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内控工作小组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协助公司内控体系的平稳运行与内控小组的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汇报,展开充分探讨,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完整、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并及时发现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三)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和审计委员会职能,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相互配合,关注定期报告的编报和年度审计的进程,关注并认真审核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各次沟通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年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外部审计机构,致同所能够基于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工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执行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致同所执行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
(五)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分别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交易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合理性进行了审核,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 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职能,全体委员认真遵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审计委员会运作效率,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水平,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努力和贡献,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履职,发挥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议,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督促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经营,切实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庆英、乔延江、温凯婷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