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的预案
各位董事在2022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各位董事根据其所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基础薪酬,并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取得绩效薪酬。公司对有关董事发放的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行政岗位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基础薪酬,并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取得绩效薪酬。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六、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乔延江、王桂华、王钊、杨庆英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