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205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2,4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01090365000120109040096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596.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2. 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812.95万元,2021年度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共使用募集资金6,880.15万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6,700.00万
元,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8,366.83万元。
3. 本年度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9.11万元,其中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项金额349.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245.77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8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支行 |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 募集资金专户 | 282,634,864.78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8,295,472.96元(其中2022年1-6月份利息收入2,457,680.47元),已扣除手续费6,266.15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手续费24.00元)。
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 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82,634,864.78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与进展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置换及直接投入情况 | 实际投入时间 | |
项目 | 金额 | ||
土地款 | 65,981,800.00 | 2011年12月 | |
开工保证金 | 5,000,000.00 | 2012年 | |
前期投入 | 3,939,419.73 | 2012年 | |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前期投入 | 3,145,404.40 | 2013年 |
工程款 | 10,000,000.00 | 2013年 | |
工程款 | 98,313,682.00 | 2014年 | |
收回开工保证金 | -5,000,000.00 | 2015年 | |
工程款 | 173,324,645.38 | 2015年 | |
工程款 | 162,794,551.06 | 2016年 | |
工程款 | 118,135,190.83 | 2017年 | |
工程款 | 73,540,279.07 | 2018年 | |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2018年 | |
工程款 | 25,868,772.72 | 2019年 | |
工程款 | 54,284,221.78 | 2020年 | |
铺底流动资金 | 63,000,000.00 | 2020年 | |
工程款 | 68,801,500.93 | 2021年 | |
铺底流动资金 | 67,000,000.00 | 2021年 | |
工程款 | 3,491,140.28 | 2022年1-6月 | |
合 计 | -- | 1,011,620,608.18 | -- |
截至2022年6月2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1,011,620,608.18元,其中本期工程实际投资额为3,491,140.28元。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竣工决算已办理完毕,位于募投项目地点的大兴分厂
已基本达产,整体运行平稳。截至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累计转固82,024.09万元。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492.1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3年3月5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2015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5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7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6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19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7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538.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8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246.3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9年至2022年末,公司未发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 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28,26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21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17,596.00 |
加:存款利息金额 | 11,829.55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101,162.06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28,263.49 |
截止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8,263.49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节余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项还需一定周期,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3783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总额120,500 净额117,5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9.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162.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117,596 | 117,596 | 117,596 | 349.11 | 101,162.06 | 不适用 | 86.03 | 2017年二季度基本完工;报告期内基本达产 | 30,258.90 | — | 无 |
合计 | — | 117,596 | 117,596 | 117,596 | 349.11 | 101,162.06 | 不适用 | 86.03 | — | 30,258.9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本期转固金额为 0万元,累计转固82,024.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