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继续订立《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每年年度上限(以使用权资产计量)分别为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6,000万元及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控股子公司同仁堂科技租赁同仁堂集团物业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藏怡女士、刘柏刚先生、满杰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