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同仁堂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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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预案》,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主要内容

1. 投保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1)股份公司(2)股份公司董监高(3)子公司董监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纳入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准);

3. 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4.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并且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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