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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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和2020年8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41,700,000股和26,873,600股,累计减持68,5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权益变动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从

14.99%减少至9.99%。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概述

截至2020年8月3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流通股205,579,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9%。2020年8月4日,大家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4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该次股份转让后,大家人寿持有公司A股流通股163,879,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本事项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仁堂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8月7日,公司收到大家人寿发来的《通知函》,内容如下:

截至2020年8月5日,大家人寿持有公司A股流通股163,879,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5%。

2020年8月6日,大家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26,873,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股份转让前,大家人寿持有公司A股流通股163,879,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本次股份转让后,大家人寿持有公司A股流通股137,005,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

上述权益变动后,大家人寿累计减持公司A股流通股68,5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99%减少至9.99%。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6828452N

注册资本:3,0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6月23日至长期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编制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2020年8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了《同仁堂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名称/姓名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8月4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2020年8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41703.04
合 计--41703.04

1.该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一致行动人事项。

2.有关股东前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19年8月23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上述变更后,大家人寿持有本公司A股流通股205,579,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9%,持股比例不变。

3.该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不减持承诺相关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4.该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及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公司无优先股。

6.该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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