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四名关联董事高振坤先生、藏怡女士、刘柏钢先生和满杰女士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8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