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公司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 √ 文及摘要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 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11.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应选董事(8)人 举董事的议案11.01 选举高振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2 选举臧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3 选举刘柏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4 选举满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5 选举赵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6 选举刘向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7 选举冯智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08 选举贾泽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应选独立董事(4)人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2.01 选举刘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王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选举王惠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12.04 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13.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 应选监事(3)人 举的议案13.01 选举毛福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3.02 选举詹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3.03 选举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2、3、5、6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4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 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 7、8、9、11、12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0、13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2、 特别决议议案:7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11、12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85 同仁堂 2018/6/6(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7 日 9:00—16:00。(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六、 其他事项(一)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邮政编码:100062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联系电话:010—67020018传 真:010—67059266(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 定其报酬的议案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11.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11.01 选举高振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2 选举臧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3 选举刘柏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4 选举满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5 选举赵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6 选举刘向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7 选举冯智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8 选举贾泽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2.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12.01 选举刘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2 选举王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3 选举王惠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4 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投票数13.01 选举毛福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3.02 选举詹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3.03 选举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4.02 例:赵×× 0 100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