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

同仁堂: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1-5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110ZA2300 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同仁堂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 同仁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建彪(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娟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三 月二十九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 5 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205 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2,4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94.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96.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1,749.95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79.4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 16,089.46 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臵换 190.0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13.52万元,其中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项金额11,274.84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臵换,2017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538.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臵换。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1,291.1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61,74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北京银行股份有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617,473,650.39限公司长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7,148,343.79元(其中2017年度利息收入12,911,375.72元),已扣除手续费4,290.91元(其中2017年度手续费1,172.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臵换及直接投入情况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 金额  土地款 65,981,800.00 2011 年 12 月  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2 年  前期投入 3,939,419.73  2012 年  前期投入 3,145,404.40  2013 年大兴生产基地 工程款 10,000,000.00  2013 年建设项目  工程款 98,313,682.00  2014 年  收回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5 年  工程款 173,324,645.38  2015 年  工程款 162,794,551.06  2016 年  工程款 118,135,190.83  2017 年合 计 -- 635,634,693.40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 635,634,693.40 元,其中本期实际投资额为 118,135,190.83 元。 2、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 24号的口服液生产线与同在该基地位于天贵大街 33 号的散剂、丸剂、锭剂等生产线顺利通过 GMP 认证并获得证书,募投项目涉及的全部剂型生产线均已于上半年完成 GMP 认证工作。新建生产基地已在报告期内实现试产,品种转移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募投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由于部分工程款、设备款需在办妥相关手续后才能支付,因此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较大余额。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2013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臵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492.1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臵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臵换。2015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470 万元,2016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19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臵换。 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 538.68 万元,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臵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110ZA2300 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同仁堂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一致,不存在以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 月 29 日附件: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120,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13.52募集资金净额 117,59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563.4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末承诺 末累计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入金 诺投入金额的  实现的 到预计 目(含部 资总额 投入金 投入金 (%)  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总额(1)  额  差额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额(2) 额(3) (5)=(3)/(1) 化  (4)=(3)-(2)大兴生产基地  117,596.00 117,596.00 2017 年第二季度基本  否  注3  注3 注1  11,813.52 63,563.47  不适用  54.05  — 注2 否 建设项目 完工,报告期内试产 合计  — 117,596.00 117,596.00 —  11,813.52 63,563.47  — 54.05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3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用闲臵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 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注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实现试产,尚未产生效益。注 3、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96 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本期转固金额为 43,200.70 万元。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