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9日收到本公司监事于葆墀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于葆墀先生已届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于葆墀先生的辞任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生效。 于葆墀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于葆墀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