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四名关联董事高振坤先生、丁永玲女士、顾海鸥先生和张荣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6 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