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 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205 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2,4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94.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96.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 110ZA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费用为 2,904 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749.95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79.45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 16,089.45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 190.00 万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7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59.75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项;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金额为 162.89 万元,该等置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671.14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68,881.13 万元。 二、募集基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2 年 12 月 24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北京银行股份有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688,811,347.59限公司长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70,948,358.72 元(其中2017 年 1-6 月份利息收入 6,711,390.65 元),已扣除手续费 3,823.22 元(其中2017 年半年度手续费 705.14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与进展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工程项目组及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全力推进募投项目。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 24 号的口服液生产线与同在该基地位于天贵大街 33 号的散剂、丸剂、锭剂等生产线顺利通过 GMP 认证并获得证书,募投项目涉及的全部剂型生产线均已完成 GMP 认证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059.75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项。 目前,公司正在加紧落实后续品种转移与项目收尾各项工作,募投项目的工程款、设备款等将于办妥相关手续后才能支付,因此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较大余额。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492.1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5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47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6 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 19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 162.89 万元,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总额120,500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9.75 净额117,5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809.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 进度(%)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3) 入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现的 计效益 变更(如有) 金额(2) (5)=(3)/(1) 大变化 (4)=(3)-(2) 效益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7,596 注(3) 117,596 注(3) -注(1) 4,059.75 55,809.70 不适用 47.46 2017 年二季度基本完工 — —注(2) 无 合计 — 117,596 117,596 — 4,059.75 55,809.70 不适用 47.4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 注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募投项目已完成GMP 认证工作,大兴生产基地部分试产,转入固定资产29,861.79 万元,尚未产生效益。 注3、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 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