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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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公司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正 √ 文及摘要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 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 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 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经营范围  √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2、3、5、6、7、8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4 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 登于 3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述第 9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 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2、特别决议议案:9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8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四、 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85  同仁堂 2017/6/20(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9:00—16:00。(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六、 其他事项(一)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邮政编码:100062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联系电话:010—67020018传 真:010—67059266(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正  文及摘要 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 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 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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