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 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205 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2,4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94.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96.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 110ZA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470.50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7,332.4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 14,862.4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 2,470.00 万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279.45 万元,其中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项金额 16,089.45 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2016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19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1,724.65 万元。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72,269.75 万元。 二、募集基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2 年 12 月 24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北京银行股份有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722,697,465.50限公司长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4,236,968.07 元(其中2016 年度利息收入 17,246,485.66 元),已扣除手续费 3,118.08 元(其中 2016年度手续费 1,854.57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置换及直接投入情况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 金额大兴生产基地 土地款 65,981,800.00 2011 年 12 月建设项目 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2 年 前期投入 3,939,419.73 2012 年 前期投入 3,145,404.40 2013 年 工程款 10,000,000.00 2013 年 工程款 98,313,682.00 2014 年 收回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5 年 工程款 173,324,645.38 2015 年 工程款 162,794,551.06 2016 年合 计 - 517,499,502.57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 517,499,502.57元,其中本期实际投资额为 162,794,551.06 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492.1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5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47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 19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3、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大兴生产基地募投项目的工程建设包括内外装修都已全面完成,设备基本都已进驻厂区并安装完毕,开始实施设备的调试工作。其中,本项目位于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的口服液剂型生产线已经通过 GMP 认证现场核查。由于工程尾款及大部分的设备款项尚不具备支付条件,因此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仍有较大存款余额。2016 年内,由于北京地区雾霾天气、以及为了确保空气质量而要求的停产、停工天数较多,对募投项目的工期进展造成了拖延,致使该项目在 2016 年底之前无法完成施工验收及 GMP 认证等相关事项。基于上述原因,募投项目建设在时间上出现了延期。在充分考虑施工验收完毕及 GMP 认证等有关事项时间安排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投产延期至2017 年第二季度末。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位于大兴生产基地的募投项目已经通过 GMP 认证现场核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2178 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同仁堂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一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120,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79.45募集资金净额 117,59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49.9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含部分 总额 入金额 生重大变 总额(1) 金额(2) 金额(3) 差额 (5)=(3)/(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更) 化 (4)=(3)-(2)大兴生产基地 117,596.00 117,596.00 注 2017 年第二 否 注3 注1 16,279.45 51,749.95 不适用 44.01 — 注2 否建设项目 季度末 合计 — 117,596.00 117,596.00 — 16,279.45 51,749.95 — 44.01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用闲臵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 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注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仍处建设期,尚不能产生效益。注 3、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96 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