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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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报告期内受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停工时间较长,2016 年底前无法完成施工验收与 GMP 认证工作,导致项目投产延期。公司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关于环保的有关规定,详细介绍了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和投产延期的原因;该项目申请延期,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一致同意。 独立董事: 刘 渊 王 瑛 谭红旭 王惠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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