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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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清泉先生、李维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1、王清泉先生,52 岁,大专学历,执业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经营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经营分公司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经理、经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经理、经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 2、李维祥先生,57 岁,大专学历,主管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质量保证部主任、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北分厂副厂长,同仁堂制药厂北分厂厂长、北分厂党总支书记,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厂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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