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合理调配资源、合理布局产能、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提高效率。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