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及子公司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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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及子公司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拨付给公司及子公司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认真的审查了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及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合理调配与使用资金并有效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该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含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谭红旭  刘渊  冯智梅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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