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5 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三年,2015 年监事会予以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下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马保健、宫勤、闫军(闫军作为独立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关庆维、于葆墀作为职工代表将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二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个人简历1、马保健女士,51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代部长,财务运行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及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宫勤先生,58 岁,大学学历,主管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药二厂食疗研究所主任、出口科副科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外经外贸处副处长兼进出口分公司副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兼审计监察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闫军先生,50 岁,大学学历,执业律师。1987 年获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同年 8 月起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1989 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北京第五律师事务所执业,1994 年组建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执业至今,1996年取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现为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监事。4、关庆维先生,54 岁,大学学历,执业医师,主任医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医馆副馆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店经理助理。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同仁堂药店副经理,同仁堂医馆馆长,世界中医联合会委员,中华医药学会会员,中国人体全息医疗学会会员,北京同仁堂中医药传承大师、同仁堂文化海外传承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同仁堂中医药文化”项目传承人,本公司监事。5、于葆墀先生,57 岁,大专学历,中药炮制与配制专业高级技师,主管药师。于先生自 1980 年起即在北京同仁堂制药厂从事中药炮制工作,在制药厂前处理车间先后从事中药材加工炮制、中药配料、中药粉碎、车间化验质检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中药材前处理经验。曾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北分厂前处理车间主任。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同仁堂中药大师,本公司监事,北京中医药学会中药资源与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