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起陆续颁布、修订多项会计准则,其中七项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23日颁布之日起执行,并要求企业于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按照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