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 2014 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多项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变更和 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陆续发布七项新增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七项准则需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前述会计准则内容及相关规定,公司需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部分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金额 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90,000.00 10,09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9,577,411.49 -10,090,000.00 19,487,411.49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公司将原列入财务报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项目,调整列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原列入财务报表 “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项目,调整列入“递延收益”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金额 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 - -38,638,397.68 -38,638,397.6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8,638,397.68 38,638,397.68 - 递延收益 - 107,452,336.24 107,452,336.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7,452,336.24 -107,452,336.24 - 3、《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准则。公司正在对目前的薪酬制度进行分析,若存在符合“设定受益计划”规定的薪酬内容,公司将按照精算的方法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必要时将聘请精算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公司目前尚无法提供按照精算方法测算的定量调整数据。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或新增各项准则的通知,本公司分析认为,实施修订或新增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的说明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应财务信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变更会计政策与财务信息调整的事项以议案形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于暂时无法确定影响的单项会计准则,公司也将做好分析、测算工作,并严格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在 2014 年年度报告时履行相应披露程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事项一致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实施变更程序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