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_公司公告_同仁堂: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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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5年

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1.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2)人
11.01《关于选举陈加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潘宝侠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第1-10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1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1、2、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1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085同仁堂2025/7/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1日9:00-17: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联系邮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联系电话:010-67179780传真:010-67152230

六、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1.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陈加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潘宝侠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名,董事候选人有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名,董事候选人有

名;应选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票为限,对议案

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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